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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往地獄的路,往往由善意鋪成……
「只有史蒂芬.金才能寫出這等傑作!」
──出版家週刊
牠的眼睛將映照出這個世界最真實的樣子,
你可以從中窺探任何你想看到的,
包括那些,你 不 該 看 到 的……
狄連國的國王羅蘭很想成為明君,可惜他既不特別聰明,也不特別勇敢。所幸他的妻子,皇后莎夏溫柔明理,備受百姓愛戴。他們生下兩個兒子:彼得與湯瑪斯,彼得像媽媽,果敢機智,湯瑪斯則比較像爸爸。
然而皇宮的暗處,有雙邪惡的眼睛卻一直在窺伺著他們,那是巫師佛來格。他有一本人皮做成的書,讀久了會發瘋;還有一瓶綠色的粉末「龍沙」,一旦服用將會痛苦而死。
佛來格趁莎夏生下湯瑪斯時害死了她,並佯裝成難產而死。羅蘭心痛至極,無心問政,於是將全部的愛投注在長子彼得身上。而湯瑪斯則因為得不到父親的關注,性格變得很扭曲。
最黑暗的那一天終於來臨,羅蘭國王被陷害身亡,而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最疼愛的長子彼得就是兇手。彼得因而被囚禁在又高又冷的尖塔中,他怎麼也想不到,他的弟弟湯瑪斯早就透過神秘的「龍之眼」,看見了恐怖的真相……
這是史蒂芬.金寫給女兒的黑色童話,出版多年依舊長銷不墜,在所有史蒂芬.金的作品裡,它堪稱獨一無二的,具有不可磨滅的經典性。史蒂芬.金透過這個充滿濃厚奇幻氛圍的故事,讓兩名主角經歷最嚴酷的成長試煉,而唯有真正勇敢的意志,最終才能擊敗邪惡。
【名家推薦】
.劉韋廷〈城堡岩小鎮家族創立人專文導讀〉
.御我〈奇幻作家〉
.張草〈知名作家〉
.膝關節〈影評人〉
——絕讚推薦!〈依姓名筆劃序排列〉
導讀
導讀
「一九八四、一九八七,還有從前從前……」
──談史蒂芬.金的《龍之眼》
◎文∕劉韋廷〈城堡岩小鎮家族創立人〉
對於今時今日的小說讀者或電影觀眾來說,史蒂芬.金雖然以恐怖小說聞名於世,但其著作類型並不受限於恐怖小說的框架中,早就是件為人所知的事。小說姑且不論,光是從他著作改編而成的電影來看,例如《刺激一九九五》、《站在我這邊》與《綠色奇蹟》等片,便全是極為知名的範例。
只是,如果把時間倒轉至一九八四年的時候,事情可就不是這樣了。
在一九八四年以前,金的每一本著作,幾乎全都擁有著一定程度的恐怖小說元素(就算沒有的話,裡頭至少也會有著他處女作《魔女嘉莉》中的一大要素──也就是超能力)。嚴格說起來,他在一九八四年前所推出的作品裡,唯一沒有以恐怖元素作為號召的,恐怕只有一九八二年採取限量發行方式推出的《黑塔1:最後的槍客》這本奇幻系列的首作而已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由於《黑塔1:最後的槍客》採取限量發行,所以當時有許多金的書迷根本不知道有過這本書的存在,就連知道以後,也由於其數量稀少、早已售罄之故,因而無緣於第一時間得見史蒂芬.金筆下的奇幻魔力。
可能正是因為這樣,《龍之眼》於一九八四年同樣採取限量發行方式推出的時候,旋即引發了一陣搶購熱潮(大家可能都怕《黑塔1:最後的槍客》這種明明知道有這本書,卻怎樣都買不到的狀況再度重演)。但金沒料到的是,對於部分讀者來說,這本《龍之眼》卻顯然大大背離了他們原本對金氏作品的期待。這些讀者在看完《龍之眼》後表示,他們並不喜歡這本沒有任何恐怖元素的奇幻小說,同時也認為這其實是本童書,對他們來說顯然太過「幼稚」了些。
雖然在《四季奇譚》的後記中,金曾聲稱自己並不怕被人歸類為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,然而這些關於《龍之眼》的讀者反應,卻顯然或多或少影響了他,讓他後來藉由小說的情節,將類型作家想要有所突破,嘗試另一種領域的創作時,卻遭遇部分讀者反彈的內心不安與矛盾等想法,透過《戰慄遊戲》一書給完整表達了出來。
就金表示,他之所以會撰寫《龍之眼》,其實全是因為自己的女兒娜歐蜜。當時,雖然他已經發表了十幾本作品,但娜歐蜜卻曾坦率地向他表示,縱使自己深愛父親,但偏偏就是對他筆下的那些吸血鬼、怪物與亡魂沒有任何興趣。於是,金開始寫起了《龍之眼》這本最早命名為《餐巾》的小說。在小說完成後,他將原稿交給了女兒,而娜歐蜜在接過稿子時,原本仍是一臉興趣缺缺的樣子,接下來卻在閱讀的過程中開始變得全神貫注,完全投入在故事裡頭。最後,娜歐蜜讀完了整個故事,並給了父親一個擁抱,告訴金說,她覺得這本小說唯一的問題,就是她一點也不希望故事最後還是得要面臨結束。
正是因為這樣的創作出發點,金在《龍之眼》書中所採用的敘述語調,比起奇幻小說而言,其實更適合用「童話」來加以稱呼。那種溫柔輕緩的說書人語調,就這麼不疾不徐地貫穿全書,讓人在閱讀過程中,彷彿真的回到了小時候聽大人們說著故事的感受,也強化了聽∕讀故事這項行為本身的美妙之處。
有趣的是,雖然敘事語調與如同《長髮公主》男性變形版本的故事本身的確具有相當童話色彩,但金卻並未刻意粉飾太平,讓書中世界僅呈現出美好單純的一面。相反地,他在書中以不著痕跡的手法,於許多細節處添加了其實頗為「成人」的內容。我們不只會在裡頭看見陰謀的籌劃、政治的角力等內容,甚至就連酗酒與家庭問題等金一貫戮力描述的社會現象,也同樣出現在了這個看似與現實全然無關的童話世界中。
而在書中看似善惡分明的兩大陣營裡,金也沒忘記人性所具有的灰色地帶。心地良善的人,有時會因為先入為主的偏見而犯下錯誤;看似心懷嫉妒、欲望的角色,也同樣有機會醒悟過來,就此踏上贖罪之道。
從這樣的角度觀來,《龍之眼》自然並非部分書迷當時所形容的那般「幼稚」。事實上,便有書評家曾經表示,自己當年也曾覺得《龍之眼》過於兒童取向,一直要到經過了一定的成長歲月後重讀,才真正感受到了這本書的獨特魅力。
而對金自己來說,《龍之眼》一書於當時接獲的讀者意見,或許反而加強了他的決心。一九八七年時,《龍之眼》總算推出了非限量的一般版本,就連《黑塔1:最後的槍客》與《黑塔2:三張預言牌》,也於同年發行了非限量的平裝版本,讓更多讀者因此有了機會能看見他筆下的奇幻世界。當然啦,那一年他也沒忘記推出他最新的恐怖小說,也就是前頭曾經提及的《戰慄遊戲》一書。而這些書之所以會在同一年陸續推出的原因,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如果你是對金的作品不算熟悉的讀者,這本書絕對能讓你感受到故事本身的美好;而如果你原本就是金的書迷,也會在裡頭充滿驚喜地發現本書與「黑塔」系列及《末日逼近》所具有的潛在關係。
不過,不管你是兩者中的哪一者,一切或許正像金所說過的一樣:「故事可以讓人忘記別的事」。而像是這樣的好故事,有很多總是這麼開始的:
從前從前……
名家推薦
推薦序
龍之眼:恐怖小說家如何為孩子寫小說
◎文∕張草〈知名作家〉
托爾金為孩子講個冒險故事,結果衍生成《哈比人》,再進化出《魔戒》。
史蒂芬.金也為自己的女兒講故事,結果跑出了《龍之眼》。
一位以恐怖小說聞名的作家,會為女兒講一個怎樣的故事呢?其實,這也是我深感困擾的事:我可以寫科幻、寫歷史、寫武俠、寫志怪,可是,我該寫什麼給我十歲的女兒看呢?
史蒂芬.金寫了十三部小說時,他的女兒正好十三歲,對他作品中的怪物不感興趣,史蒂芬金於是寫了《餐巾》(The Napkins)給女兒,並將女兒的名字娜歐蜜(Naomi)成為書中其中一個角色。
《餐巾》就是《龍之眼》的初稿,至於為何餐巾?為何龍之眼?請讀本書。
十三歲,對我們而言是上中學的年齡,半大不小,正好要從小孩的世界邁入大人的社會,結果史蒂芬.金寫給女兒的奇幻故事,除了奇幻必有的正邪對立之外,還包含了許多我們忌諱的課題,包括性觀念,以及人性黑暗中的背叛、陷害、殺人和掙扎等等,所以這絕非一本「兒童小說」,其對人性的寫實描述,也超出當今流行的青少年奇幻小說。
所以,在將這本書遞給你的孩子之前,你最好先自己讀一遍,確定這是你想給孩子看的。(說不定,這才是你想給孩子看的!)
首先,故事一開始就敘述十七歲的王后跟五十歲老國王的洞房之夜(年紀差好遠!),並提到老國王如何借助藥物助性(小孩連性都還沒搞懂,就提及春藥了?),還有老國王對性和女人的看法(其實小學生都在私底下聊這些了)等等,都不禁令我思考,合不合適給我十歲的女兒看?或許十三歲的美國孩子已然見怪不怪了?
以同理心站在他人的角度觀察,是小說家的技巧之一,有點類似心理分析。史蒂芬.金的恐怖小說之所以恐怖,就在於他直接描寫書中角色的心理狀況,令讀者有親身經歷的錯覺,不再將恐怖小說中的受害者當成是別人家的事。當他把相同的技巧應用在《龍之眼》時,書中角色的心境躍然紙上、深入心中,完全可以感受到他們內心的盤算和掙扎,瞭解湯瑪斯之所以對彼得不爽,並不僅是因為簡單的嫉妒,還包括了層層因果事件和百轉千迴的心理轉折,才會造成後來的結果。
這個故事並不單純的把世界分成壞人好人,好人可能轉變成壞人,甚至是不經意變成壞人的,在適當的時候,也可能歸正(只有佛來格除外,他是在《黑塔》和《末日逼近》中都有參與演出的純粹邪惡化身)。
或許,我的女兒讀了之後,會學習以他人的角度想想,這樣就多了更多的體諒、更多的原諒、成為更體貼的人。
畢竟這是一本少年小說,畢竟是父親寫給女兒看的,總不能老在強調人性的黑暗面,令孩子對他們的未來感到失望,所以呢,換作是我,也會如此這般結尾的。
張草2015/1/8
內文試閱
狄連國的國王羅蘭很想成為明君,可惜他既不特別聰明,也不特別勇敢。所幸他的妻子,皇后莎夏溫柔明理,備受百姓愛戴。他們生下兩個兒子:彼得與湯瑪斯,可惜莎夏皇后在生下湯瑪斯後,不幸過世了……
◎
母后過世時,彼得才五歲,但是他很懷念她。他認為母親和藹、溫柔、慈愛、寬厚。然而五歲仍舊是稚齡,多數記憶都不太清晰。有件事情他卻記得分明,就是她教訓他的那回。多年後,遭到責備的記憶對他越發重要。事情和他的餐巾有關。
每年第五個月第一天,皇宮都會舉辦盛宴慶祝春季栽秧。這年,五歲的彼得第一次獲准參加。按照習俗,羅蘭應該坐在餐桌主位,繼承人坐在他的右手邊,皇后則坐在餐桌另一頭。這樣的安排結果就是彼得不會在她身邊用餐,因此莎夏事前仔細教導他應該遵守的規矩。她希望兒子表現得體,彬彬有禮。當然,她也知道彼得用餐時得靠自己,因為他的父親完全不懂禮儀。
有人可能會納悶,教導彼得禮儀的任務怎麼會落到莎夏身上。難道那孩子沒有家教?(有的,事實上他有兩位。)難道沒有傭人專責伺候這位小王子?(可多著呢。)訣竅在於別讓這些人照顧彼得,反而是與他們保持距離。莎夏希望自己教養兒子,至少盡她最大的力量;她對於如何教育彼得有非常明確的概念。她很愛他,出於自私的理由也想陪在他身邊。然而她也明白,自己對彼得的教養有重責大任。這個小男孩將來會登基為王,最重要的是,莎夏希望他品行端正。她認為,正直善良的男孩就會成為英明君主。
王宮舉辦的晚宴不是斯文的盛會,多數保母也不會太操煩這名小男孩的餐桌禮儀。拜託,他可是日後的國王!她們會這麼說,可能有點震驚自己竟然得在這麼微不足道的瑣事上糾正他。誰在乎他是不是打翻盛肉汁的盤子?誰管他有沒有把食物滴到輪狀領子上,甚至用領子擦手?以前的亞藍國王有時不也吐在盤子裡,還要求弄臣過去「喝掉這碗美味的熱湯」?約翰國王難道沒活生生咬掉鱒魚的頭,再把抖動的魚身丟進女傭的胸衣?這次的晚宴不也和往常一樣,最後都是王公貴族互相丟擲食物?
一定會,但是情況惡化到互丟餐點的階段時,她和彼得早就離席了。最令莎夏憂心的態度就是誰在乎。她認為,這是往後要成為國君的男孩最不該有的想法。
因此莎夏詳細地教導彼得,她在晚宴當晚也仔細觀察他。他稍晚躺在自己床上昏昏欲睡時,她便與他懇談。
她是個好母親,所以先溫柔稱讚他的舉止和禮貌——這也不是瞎說,因為多半都可圈可點。然而她知道,除非她自己糾正他,否則沒有人會直言不諱;她也曉得她必須現在指正,因為兒子只有這幾年會崇拜她。因此她嘉獎完畢之後說:
「可是你做錯一件事情,小彼,以後別再讓我看見。」
彼得躺在床上,深藍色的雙眸正經地看著她。「什麼事情,母后?」
「你沒用餐巾,」她說。「摺好的餐巾原封不動地放在你的盤子上,我看了真難過。你用手拿烤雞無所謂,因為本來就該這麼吃。但是你放下雞肉,卻把髒手抹在襯衫上,這就不對了。」
「可是父王……佛來格大人……還有其他貴族……」
「去他的佛來格,去他的狄連貴族!」她大叫的聲量嚇得彼得在床上縮了一下。她的兩頰綻放玫瑰紅暈,看得他又怕又羞。「你父王做的事情都對,因為他是國王,你成為國王之後,所做的每件事也絕對沒錯。然而佛來格不是國王,無論他多想當;那些貴族不是國王;你還沒當上國王,只是一個忘了餐桌禮儀的小男孩。」
她看到他心生畏懼,便微笑以對,把手放在他的額頭上。
「沒關係,彼得,」她說。「這是小事,只是依舊很重要,因為你往後會成為一國之君。去把石板拿來。」
「可是現在該睡了——」
「不要管該不該睡,你可以晚點睡。去把石板拿來。」
彼得奔去拿石板。
莎夏拿起綁在石板邊的粉筆,慎重地用正楷寫下三個字母。「彼得,你會唸這個字嗎?」
彼得點頭。雖然他學會所有字母,但是認得的字只有幾個,這個就是其中之一。「是神,GOD 。」
「沒錯,現在逆著寫回來。」
「逆著寫?」彼得疑惑地說。
「是的。」
彼得照辦,稚嫩的筆跡就寫在母親秀麗的字體下。他很驚訝,結果又是他少數認得的字。
「是狗,DOG!媽媽!」
「對,是狗。」她語氣中的悲傷情緒立刻澆熄彼得的興奮。他的母親從「神」指到「狗」,「這就是人類的兩種本性,」她說。「絕對不要忘記。因為你將會成為國王,國王會變得既高又大——就像九度換皮的巨龍一樣。」
「父王不高大,」彼得反駁。其實羅蘭又矮又有青蛙腿。此外,他還有大口喝酒、大塊吃肉所致的大肚腩。
莎夏微笑。
「哪兒的話。國王的高大是看不見的,彼得。而且他們在針塔廣場一拿到權杖,戴上皇冠之後,立刻變得魁梧挺拔!」
「是嗎?」彼得的眼睛睜得老大。他以為話題已經遠離他晚宴沒用餐巾的糗事,改聊這麼有趣的主題,彼得倒是不覺得遺憾。況且他已經下定決心,往後絕對不會再忘記使用餐巾,如果他的母親覺得重要,他絕對不會打馬虎眼。
「是的。國王會變得非常高大,所以才要特別謹慎,因為巨人隨便走個路、轉個身,或坐錯地方,就可能壓扁較矮小的人。壞國王常做這種事情,就算賢明的君主有時都難以避免。」
「我好像聽不懂——」
「那就繼續聽下去。」她又敲敲石板。「神父說人性有上帝的那面,也有裂足老人的一面。彼得,你知道裂足老人是誰嗎?」
「他是魔鬼。」
「對。但是虛構故事之外其實沒有多少惡魔,小彼,大部分的壞人都比較像狗,而不是魔鬼。狗狗很友善卻不聰明,多數的男男女女喝醉時都是這副德行。狗兒興奮又困惑時可能會咬人;男人激動又搞不清楚狀況時,可能會打架。狗狗是很棒的寵物,因為牠們忠心耿耿。我認為,如果一個男人只是寵物,那就不是好人。狗兒可能很勇敢,但是碰上危險也可能在暗夜中長嚎,或夾著尾巴逃之夭夭。無論是壞主人、好主人,狗狗都急著舔他的手,因為小狗不會分辨善惡好壞。狗狗會吃殘羹剩飯,吐出腸胃無法消化的食物,再回去討更多餿水。」
她沉默片刻,也許是想到晚宴廳當時的狀況——喝醉的男女開懷大笑,互丟食物,偶爾轉身在椅子旁邊隨地嘔吐。羅蘭也差不多,有時這點頗令她難過,但是她並未因此對他起反感,也沒拿這件事情責備他。這就是羅蘭。他也許會為了討好她而承諾改進,甚至真的可能照辦,但是那就不是他了。
「彼得,你聽得懂嗎?」
彼得點頭。
「很好!那麼我問你,」她傾身靠過去。「狗狗會用餐巾嗎?」
因為羞愧又丟臉,彼得垂下目光,看著床單搖頭,顯然主題並未扯遠。也許是因為這一晚太熱鬧,也許是因為他已經累了,淚水湧出眼眶,還順著臉頰往下滑。他拚命忍著不哭出聲,硬是把那股衝動往胸口壓。莎夏看在眼裡,也很敬佩。
「乖孩子,不要為了忘記用餐巾就哭,」莎夏說,「那不是我的用意。」她起身,挺出懷了胎的飽滿腹部。此時她臨盆在即,就快生湯瑪斯了。「你的其他行為都是好榜樣,任何小男生能做到你的一半,他們的母親都會非常自豪,我也很讚賞。之所以告訴你這些事情,是因為我是王子的母親。有時雖然捨不得,該做的還是要做;老實說,就算我有能力扭轉,我依然會這麼做。記得,總有一天,只要你醒著,就掌握著全國百姓的命運;甚至你作的夢,都會左右人民的未來。你吃完烤雞用不用餐巾,可能不會有影響……也可能會。的確,有時更微不足道的瑣事都能支配人命。我只要求你,無論做什麼,都要記得你文明的那一面。就是善良的那面,像上帝的那一面。你能答應我嗎,彼得?」
「我保證。」
「那就好。」她輕輕地親他一下。「幸好我還年輕,你也還小。等你更懂事,我們可以多聊聊這些事情。」
結果他們再也沒機會。但是彼得從未忘記教訓,他始終記得用餐巾,即使身邊的人都不用。
◎
莎夏香消玉殞。
這個故事已經沒有她的篇幅,然而她還有件事你非知道不可︰她有個娃娃屋。這個娃娃屋很大,也相當精細,簡直是縮小版的城堡。她要成親之前,莎夏盡可能地表現得歡欣鼓舞,但是她很傷心要離開故鄉西郡大宅的所有人、事、物,況且她也有點兒緊張。她告訴母親:「我沒結過婚,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喜歡婚姻生活。」
留在家鄉的眾多孩子氣物品中,她最後悔沒把從小就玩的娃娃屋帶來。
善解人意的羅蘭不知怎地發現了這件事,雖然他也對自己的前途感到不安(畢竟他也從未娶親),依然特地委託國內最優秀的工匠昆丁.艾蘭德為他的嬌妻打造新的娃娃屋。「我希望這件作品是年輕女士所能擁有最精緻的娃娃屋,」他告訴艾蘭德。「我要她看一眼就永遠忘記以前的舊玩具。」
儘管羅蘭真有此意,你們一定明白這句話有多愚蠢。儘管後來有更精緻的版本取而代之,也沒有人會忘記小時候逗得自己格外開心的玩具。莎夏始終惦記著舊娃娃屋,但是她也相當讚歎新的這件;只有傻到極點的人才不會佩服得五體投地。看過的人都宣稱,那是昆丁.艾蘭德最傑出的作品,也許真的是。
那是縮小版的鄉間別墅,就像莎夏和雙親在山巒連綿的西郡所住的大宅。屋裡所有東西都很迷你,但是作工之精巧逼得人不得不發誓每樣都能用……多數的確可以!
例如火爐真的能生火,還能煮熟超小份量的食物。只要放進不比火柴盒大的煤炭,火爐就能燒個整天……要是你們這些巨人笨拙地把手指伸進廚房,碰巧在燒柴時碰到火爐,一定會燙傷。屋裡沒有水龍頭和沖水馬桶,因為狄連沒有這些東西——至今都沒有,不過只要你夠小心,就能從高度不比你小指長的手壓泵中打出水。屋裡的裁縫室有個真能紡線的紡車、一台真能織布的織布機。起居室的豎琴真能彈奏,只要用牙籤觸碰鍵盤便能發出正確的音調。看過的人都說這件作品真是奇蹟,佛來格一定有份兒。巫師聽到這些說法只是笑而不語,其實娃娃屋的製作過程與他無關——他甚至認為傻裡傻氣,但是他也知道,要營造了不起的形象,不見得每次都得提出主張,吹噓有多棒。有時只要擺出睿智的表情,閉上嘴巴就成了。
莎夏的娃娃屋有正宗喀什米爾地毯、貨真價實的天鵝絨窗簾、如假包換的中國瓷器,冰櫃也能冷藏食物。會客室和前廊的踢腳板是珍貴的堅實木材,所有窗戶上都有玻璃,寬敞的前門上方有彩色扇形窗。
總之,這絕對是任何孩童夢寐以求的熱鬧娃娃屋。娃娃屋在婚宴上揭幕時,莎夏真心高興地鼓掌,也謝謝丈夫。稍後她親自造訪艾蘭德的工房,不僅向他道謝,還對他行屈膝禮;這種行為在當時幾乎是前所未聞——在那個年代,皇后不會對區區工匠行此等大禮。羅蘭很開心,艾蘭德雖然因為這件工程而視力大減,也深受感動。
但是她始終忘不了家鄉的舊娃娃屋,儘管和這件相較之下是那麼的平凡;以往她就算已經十五、六歲,還常在下雨的午後把玩娃娃屋——重新擺放家具,在火爐裡升火,看著煙囪冒煙,假裝娃娃屋裡正在辦午茶,或是正在為皇后準備晚宴——如今卻少多了。其中一個理由相當簡單,假裝準備參加皇后即將駕到的派對已經毫無樂趣,因為她就是皇后。也許那個理由足以解釋一切。如今她已經長大,也發現成年不如兒時的想像。以前她以為,某一天,她將下定決心把玩具、虛構故事都束之高閣。如今才發現,事實完全出乎預料。興致只會漸漸消退,一點一滴地減少,直到歲月的塵埃掩蓋童年鮮明的喜好,最後完全遭到遺忘。
作者資料
史蒂芬.金(Stephen King)
【故事大師】史蒂芬.金Stephen King
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緬因州波特蘭市。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《魔女嘉莉》後,到目前為止已寫了五十多部長篇小說和二百多篇短篇小說。他的筆法細膩,善於從大家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事物中,帶給讀者如同身歷其境的恐怖感。他的作品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,暢銷超過三億五千萬本,甚至被譽為「每個美國家庭都有兩本書,一本是《聖經》,另一本則是史蒂芬.金的小說」。他的作品也是影視改編的熱門題材,被拍成的電影總數已高達數十部。
在他為數眾多的作品中,《末日逼近》與《鬼店》、《牠》被譽為三大經典代表作,不但曾在一九九四年改編為電視迷你影集,華納兄弟電影公司並已計劃改拍成電影,預定由「亞果出任務」金獎導演班.艾佛列克負責執導。
二○○三年,史蒂芬.金獲得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頒發「傑出貢獻獎」;二○○四年,他榮獲世界奇幻文學獎「終身成就獎」的肯定;二○○七年他更獲頒愛倫.坡獎的「大師獎」;二○○八年則以《魔島》和《日落之後》同時囊括「史鐸克獎」最佳長篇小說及短篇小說獎,在在彰顯出他無可取代的大師地位!
目前史蒂芬.金與妻子定居於緬因州。
資料來源:MOMO購物中心 - 龍之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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